
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关于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
为强化道路交通管理,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,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,遏制交通违法,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给全县人民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交通环境,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局平稳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,自2月14日(正月十七)起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100天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期间,重点查处以下交通违法行为:
① 重点整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;
② 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尤其是夜间占用消防通道、道路主干道、人行横道、网状线等区域停车、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,不按顺序、不按方向停车的违法停车行为等。夜间重点整治区域:东区一路、二路,西区广场路,畛河大道东段、西段等;
③ 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、横穿马路、翻越护栏等;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、逆行、闯红灯、越线停车、占用机动车道等;
④ 重点整治机动车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;
⑤ 重点整治面包车超员、三轮车、农用车违法载人;
⑥ 重点整治大货车闯禁行、改型、超载等;重点整治大货车乱停乱放;
⑦ 重点整治公交车、出租车随意停靠、不按规定站点上下人等。
二、凡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法规行为的,特别是上述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,由交警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三.对聚众闹事、刁难、阻挠、围攻、殴打执法人员、阻碍执法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四、号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带头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积极配合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;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、法规,服从管理;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。
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5年2月13日